
薔薇花下的陰謀
作者:伊恩·弗萊明
更新時間:2018-06-09 00:40:04 [共3章]
最新:第 3 節
主角叫邦德的小説叫做《薔薇花下的陰謀》,是作者伊恩·弗萊明創作的科幻、科幻世界、靈異類型的小説,內容主要講述:這是五月的一個早晨,七點鐘。筆直平坦的大路穿過一片霧氣籠罩中的樹林,周圍死一般寧靜。道路兩旁高聳着一顆顆粗大的橡樹,林中地面上鋪着厚厚一層苔蘚,其中散佈着鮮花點點,頗具凡爾賽和聖格爾曼皇家森林的迷人風姿。這條D98號公路,是供本地車輛行駛的一條二級公路。一輛時速為七十公里的BSA一M助型摩托車風馳電掣般地由北而來,往聖格曼方向駛去。車手戴着黑色寬邊塑料風鎮,一雙眼睛陰冷如隧石,鎮定自若地注視着前方。狂風吹打着他的臉龐,把他的兩顆吹得鼓鼓隆起。他嘴唇咧開,露出巨大的門牙和兩排齒齦。他手上戴着黑色大手套,穩穩地控制着車速。從他身上穿的制服和騎的摩托車來看,他是英國皇家通信兵急件信使。但在他的油箱頂部掛着一支上滿子彈的盧格手槍,與他的身份似乎不相吻合。
在前方約半英里處,有個與他完全相同的身影,穿同樣的衣服,騎同樣的摩托。那個人看上去更為年輕,流灑風流。他並不急着趕路,時速穩定在40公里左右,悠哉悠哉地欣賞着清晨的美景。朝霞如畫,一路晨風。小夥子心裏信然自得。還有一個小時她就可以回總部去吃香噴噴的煎蛋了。
兩輛摩托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到最後只剩下一百碼時,後面這個車手將車速減到五十英里。他抬起右手,用牙齒摘下手套,塞進懷裏,再用右手從油箱頂部拿起盧格手槍。
這時,前面的信使從摩托車的反光鏡中看到了後面的人影,便很快回頭看了一眼。令他吃驚的是,後面這位車手黨是自己的同行,因為他的衣着打扮、騎的摩托車都和自己的一模一樣。年輕人興奮地挑起右手大拇指,打了個招呼,同時把速度降到三十英里,等待對方上來與自己並肩行駛。他一邊注視着前方道路,一邊在腦海裏搜索總部特種運輸部中英軍摩托車手的名字。阿爾伯特·錫德·威利——對,很可能是威利。威利看上去就是這麼壯,而且長得一表人材,深得姑娘們的親睞。
現在,後面持槍者的車速更慢了,兩車僅相距五十碼。槍手那被疾風吹得發於發硬的驗變得麻木呆板,露出一幅斯拉夫人的輪廓,緊盯着前方的眼睛裏露出兇光。四十碼、三十碼。年輕信使前面的樹林裏驟然飛起一隻孤獨的喜鵲,驚惶而笨拙地逃走,穿過大路,鑽進一塊交通標誌後邊的灌木叢裏。離聖格爾曼只有一公里路程了。小夥子咧開嘴笑了,伸出手指滑稽地打了個響兒,自我嘲諷地説了聲;“單隻的喜鵲不吉利!”
在他身後五碼之處,持槍男子雙手已離開摩托車把,右手舉起盧格手槍,左手臂作支架穩穩地托住右臂,右手扣動了扳機。
年輕人的雙手猛地離開車把,捂住後背正中。車子一下子失去控制,翻轉着滾過路旁的一條窄溝,又衝入一塊長滿蒿草和野花的幹河溝裏。摩托車後輪在地上摩擦,發出尖叫聲,前輪騰空揚起,緩緩向後倒去,然後整個車翻過來,把死亡騎手壓在下面。BSA摩托發出最後幾聲轟鳴,上下蹦跳了幾下,終於也躺倒不動了。
兇手一個急轉彎批轉車頭對着來的方向,然後停車,跌下車架,支撐好車子,走進樹下的野花叢。他在死者身邊跪下來,粗野地把死者的眼皮往下一株,從屍體上狠狠地把黑色信使皮包扯下來,又剝開死者制服,從裏面掏出一箇舊皮夾,最後又從死者友腕上扒下一塊廉價手錶,由於太用勁,鍍鋁錶帶被折成了兩段。他站起來,把黑皮包甩到肩後,把皮夾和手錶塞進自己的上衣口袋。他停下來仔細聽了一下週圍的動靜。四面只有樹葉沙沙作響的聲音和那輛撞毀的摩托車金屬熔化的吱吱聲。兇手順原路回到公路上,腳步很慢、很輕,儘量不在谷地和單地上留下痕跡。最後他回到自己的摩托車旁,轉身朝溪谷裏的野百合望去。多好的景色9地方也夠隱蔽,只有警犬才能找到。但是,整整十多公里,找到這兒好歹也要花上幾小時,興許要好幾天呢,處理戰利品的時間足夠了。於這種事兒,關鍵是要保險可靠。他本來可以在相距四十碼時就開槍,但他寧可靠近到二十碼。這一趟沒有白跑,不僅完成了任務,還發了一筆橫財——手錶和錢可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他得意洋洋,推動摩托車,一躍而上,把油門闢燃。他慢慢地加大油門,以免留下車印。一分鐘以後,他將時速加快到七十公里。風又把他兩顆吹得鼓起來,他獰笑着,露出滿嘴牙齒。
在現場四周,兇案發生時幾乎窒息的樹林,這才漸漸地又恢復了呼吸。
第二天傍晚,巴黎福爾凱酒吧。詹姆斯·邦德剛喝下今天傍晚的頭一杯。酒勁兒不大。在法國的咖啡館裏,一個人沒法兒喝個痛快。沒有店主敢公開在大眾場合出售伏特加、威士忌或社松子酒。芳納露酒還行,但容易醉人,往往讓人感到不甚盡興。午宴之前來點香檳或桔汁酒什麼的是很愜意的,但若在晚上一杯接一杯地整瓶灌下同一種香檳,那麼這一夜都舒服不了。波諾特酒倒不錯,但那是聚會時喝的,而且邦德從來就沒喜歡過那玩意兒,因為它的味道總是勾起他童年的記憶。説到底,在酒吧裏你能喝都是那些歌劇中常有的劣等飲料。實際上邦德總是固定喝一種叫比特一坎派裏或辛扎諾的美洲飲料。做法很簡單,就是大片的檸檬兑上蘇打水,必須是佩利爾出產的蘇打水。他認為優質蘇打水是彌補劣質飲料的最經濟有效的途徑。
邦德每次來巴黎,肯定要到那幾個老地方去。他住在北極旅館,因為他喜歡住在這種車站式旅店,雖無名氣卻最實惠,也易於隱蔽。他總在德拉佩、羅邁德或杜馬酒館用午餐,在那兒既能吃到可口的食物,又便於地觀察各種各樣的人,消遣取樂。要是他想喝個痛快,就去哈里酒吧,一來由於那兒的酒味純正,再者,他十六歲那年頭一次糊里糊塗來巴黎時,就是在那兒渡過了令他終生難忘的一個夜晚。那一夜以他差點兒同時失掉童貞和錢夾子而告結束。如果要吃正餐,邦德通常去一家排場些的餐館,象威福、卡內通、盧卡——嘉爾騰或柯松多爾等地方。儘管路旁廣告牌上大肆宣傳説杜爾達根和馬克西姆餐廳等如何如何,他還是看重自己選中的那幾家。在那兒至少沒有賬目和現金的混亂,同時那兒的烹調也正合他的口味。用過正餐,他一般會到畢加爾廣場去,看看有沒有什麼情況。一般情況下,要是平安無事,他就溜隨着,散步穿過巴黎區,回到旅館,上牀睡覺。

